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三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护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工作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继续公开曝光我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第三批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案例一】
1月24日,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安徽康健百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路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商店2020年1月24日将南昌市康洁医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口罩由原售价3元/包提高至15元/包进行销售。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1月22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安徽天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自2020年1月21日开始对公司门店销售的口罩产品实施大幅度涨价,其中:河南亚都实业有限公司生产10只/袋的口罩由原售价10元/袋涨至25元/袋,南昌市朝阳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20只/袋的口罩由原售价4.5元/袋涨至39元/袋,新乡市华康卫材有限公司生产20只/袋的口罩由原售价10元/袋涨至39元/袋。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1月31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案例三】
1月27日,蚌埠市五河县市场监管局双忠庙所对五河县修善堂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药房自2020年1月25日开始销售的施奥德PM2.5防护口罩不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构成不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五河县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1月27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对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合肥裕丰花连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2020年1月27日销售的欧洁脱脂棉球(50g/包)、科邦一次性橡胶手套、徐卫脱脂棉(医用)、板蓝根、体温计不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构成不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
2月5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对淮北市相山区希诺丝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规格为500ML的75%乙醇消毒液不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构成不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法定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