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德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乔某为掩护超载半挂车,驾驶轿车绕“S”阻碍执法,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7年11月7日夜间,被告人乔某安排尤某某驾驶红色解放牌半挂车拖运砖块,在明知超载的情况下,被告人乔某则自行驾驶银色小轿车为超载半挂车在前探路。当行驶至广德县新杭镇新318国道阳湾路段时,遇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及县公安局联合执法。因半挂车涉嫌超载,当执法人员试图拦停该车对其进行检查时,被告人乔某见状后驾驶银色小轿车突然从一旁窜出,故意加速超越执法车辆阻碍执法,并以绕“S”形路线的方式阻碍执法车辆追赶半挂车,掩护超载半挂车驶离现场,抗拒检查。当超载货车驶离县域范围内后,被告人乔某某则驾车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某明知路政人员、公安民警在履行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职责,仍采用绕S形路线的方式阻碍执法车辆,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遂判处被告人乔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司机朋友,要学法懂法更要守法,规范运输,依法接受相关检查,切忌暴力阻碍执法。万万不可向本案当事人一样,“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