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德皖能天燃气公司强制
用户承担换表费用的违法性分析
我是广德市中央乐城小区的业主,于2011年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2012年购买的房子交付使用,交付时管道燃气计量表已安装在户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了有很多不方便之处,燃气计量表只能使用IC卡充值,不能网上充值,而且没有用气余量提醒功能。每次充值时,还要跑到天燃气公司服务大厅或是其指定的地点充值,甚至发生过晚上烧菜烧到一半,天燃气用完了,找到广德皖能天燃气公司服务大厅充值,结果大门四闭,到处找IC卡充值点充值的冏事,总之广德天燃气充值很不方便,非常麻烦。
我常年在浙江打工,所住房子的管道煤气在2017年就换成了可以网上充值的管道燃气计量表,而且用户不承担任何费用。打电话咨询广德皖能天燃气公司,能否更换可以网上充值的计量表,答复可以,但要用户自己掏300元左右的换表费用。
我想,都是中国的土地,应该政策差不多吧。凭什么浙江不要钱,我们广德要钱,这是什么道理。我决定学习一下相关政策规定,看到底是什么个情况。各位请看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第二部分“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第三项:“供气环节收费。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文件规定很明确:取消到期表具的更换费用,也就是说,换表的费用由管道煤气经营者而不是用户承担。
二、安徽省规定。《安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11号公告)第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更新计量表费用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请看这条是这样规定的:“管道燃气计量表在户内的,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和管理。”
以上中央政策和地方性法规都明确规定,管道燃气计量表更换费用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承担,所以广德皖能天燃气公司强制要求用户承担更换管道燃气计量表费用是违法行为。
三、广德皖能天燃气公司以计量表使用没有超过十年期限抗辩有道理吗?合法吗?
1.《安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为燃气用户缴费、充值提供方便;提供的燃气智能计量表应当具有用气余量提醒功能。在网上支付已盛行多年的今年,哪怕是到小摊大爷大妈买菜都流行手机扫一扫的今天,我们广德天燃气居然不能网上充值,请问:广德皖能天燃气公司公司为我们用缴费、充值提供了方便吗?你们的IC卡有用气余量提醒功能吗?为用户提供便利不但是良心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对于你们这些垄断企业而言,更是法律责任。所以广德皖能天燃气公司以计量表未超过使用年限拒绝更新没有法律依据。对于不符合便利原则的落后设备进行淘汰,为天燃气用户缴费、充值提供方便不但是良心企业的义务,更是企业的法律责任。
2.我家的房子是2012年1月交付使用的,交付时管道燃气计量表已安装在户内,目前已满整十年。《膜式燃气表》相关标准已进行了多次迭代更新,经过JJG577-1994、JJG577-2005、JJG577-2012、JJG577-2019四次更新。中央乐城的房子安装的燃气表具是JJG577-1994、JJG577-2005标准的产物,远远不符合新标准的要求。况且《膜式燃气表》标准明确规定“以天燃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0年。”中央乐城的燃气表具已超过10年期限,达到强制更换的最长时间界限。
综上,无论是从法规、政策还是国家标准角度,广德皖能天燃气公司都有义务及时为广德市广大天燃气用户更换可以网上充值的天燃气表具,这不仅仅是企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更是是否遵守法律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