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壳,作为鸦片的原料之一
含有吗啡等生物碱成分
对人体具有一定的药理作用
在我国,罂粟壳属于严格管制的物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买卖、运输、携带
持有和使用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
为了追求食物的口感和色泽
不惜铤而走险
将罂粟壳掺杂在食品中
下面这起案件
就发生在泾县人的身边
事发泾县
罂粟壳变作“调味料” 熟食店主被判刑
为给卤菜“增味提鲜”
刺激销量、牟取利益
熟食店老板在汤底中添加罂粟壳制作卤菜
并对外销售
近日,泾县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食品安全案件,被告人赵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四千元,同时禁止赵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23年2月18日至4月7日
被告人赵某某
在泾县经营“XX烤鸭店”期间
非法添加7个罂粟壳熬制原汤
后使用该原汤配制
卤汤卤制烤鸭、猪头肉等熟食
并对外销售
销售金额共计约12000元
同年3月29日,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赵某某店内生产、销售的熟食、原汤、卤汤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赵某某店内的卤鸭爪汤、卤鸡爪汤、卤肉汤、卤猪头肉检测出含有非食用化学物质可待因及吗啡成分,卤豆干汤、原汤、烤鸭汤检测出含有非食用化学物质吗啡成分。5月16日,被告人赵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赵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每个食品经营者
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自觉保障食品安全
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切勿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
下一步,泾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审判水平。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大司法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同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综合泾县法院网及其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