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近日发布《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详细情况我们了解一下:
【源头减量】
餐饮、宾馆等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根据征求意见稿,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符合规定要求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就地就近处理厨余垃圾。
【科学处置】
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以后,全省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安徽计划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其中对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定时定点收集和运输。
【严格监管】
个人未垃圾分类最高处罚2000元
征求意见稿指出,单位、个人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垃圾分类活动的,或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指定的收集点,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本次征求意见稿,2021年3月10日前,市民可将修改意见建议(含电子版)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任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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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