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宁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郎溪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岑某某涉嫌犯受贿罪,岑某某等3人涉嫌犯徇私枉法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9年期间,岑某某在担任郎溪县公安局领导职务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9.8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岑某某等3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徇私利、私情,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上述行为均已触犯法律。
宁国市法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提前做好庭审疫情防控预案。该庭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审理。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对被告人岑某某等3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就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组织了控辩双方进行质证举证,并就定罪量刑的证据、事实、量刑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们纷纷表示,通过这种“面对面”、“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深受震撼,感触颇多。通过对身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用鲜活的反面教材,直击心灵,敲响警钟,使庄严的法庭成为廉政讲堂和法治课堂,充分发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让广大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进行精神洗礼,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达到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效果。
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