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的通知
桃州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城区(含县开发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切实减少大气污染,实现“文明、有序、安全、环保”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主动作为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做好春节期间城区(含县开发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燃放各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检查,及时总结工作成效,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取得成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举措
各责任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围绕“文明、有序、安全、环保”的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措施,依法履职尽责。
县环保局:负责春节期间减少大气污染工作的整体推进、协调统筹工作,汇总、编写、发布有关工作进展和成效;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制定各项防止、减轻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工作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预报,会同县文明办、桃州镇政府等有关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市民广场、社区、小区、学校等倡议和实施“春节期间少放、不放烟花爆竹万人签名”活动。
县文明办:负责制发《致城市居民一封信》,会同县教体局、桃州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深入学校、社区、小区,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少放、不放烟花爆竹,移风易俗理念深入人心,力争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减少大气污染专项工作知晓率到户到人。
县安监局:负责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管理和布点,制定并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备勤,做好预案准备。
县城管局:负责按照建设文明、整洁城市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注重日常工作中的宣传引导,强化应急力量建设,确保春节期间垃圾特别是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垃圾及时清扫到位,不留死角。
县房管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小区物业公司做好各类小区特别是封闭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点的选择和垃圾集中清扫工作,通过小区业委会、业主微信群广为宣传引导,做好与县城管局有关工作衔接。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查处各类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
县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托教育阵地,向中小学生和教职员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移风易俗,切实提升居民素质。
县消防大队:负责做好工作预案,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力量建设,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媒体优势,运用滚动字幕、89.3波段、电视经济频道、幸福广德、广视在线公众号等载体,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少放、不放倡议。
桃州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镇、村(社区)两级力量,发挥网格长作用,指导督促社区、小区做好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的选择,通过微信群、张贴通知通告等形式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到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做好与县城管局有关工作衔接,加强值班备勤和日常巡查工作。
三、高度重视,全力保障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明确责任领导,配齐加强工作力量,强化人、财、物工作保障,按照职责分工,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预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上前,在履职尽责的同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实现预定目标,取得明显成效。
广德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