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叫夏志祥。男。1961年3月10号出生。户籍地址: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县货运公司宿舍。现居住: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老汽车站出口东祥祥早点小吃店内。身份证号:342523196103100039。
本人于2008年6月20日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2008年6月20日起至今未收到该法院的判决书。我起诉时的案件号为(2008)广民二初字241号。因为迟迟没有收到判决书,我就去法院查找。在法院的档案室找到了原判决书和送达时签的字具。虽然在签收栏那里签了夏志祥三个字,但是那不是我签的字。我找到法院执行庭。要求执行判决。执行庭说已经过了执行的期限。我说我没有拿到判决书,怎么能说已经过时了呢?他们说你不是签字了吗?我说那个字不是我签的。你们如果不相信可以鉴定笔迹。他们拒绝了我要求鉴定笔迹的要求。
我已经询问了律师。判决书的送达有三种方式:一,邮寄。二,公告。三,实际送达。实际送达有三种人可以签收:1,本人2,代理律师3亲属。上述三种送达的方式我都没有收到。我要求追查回原判决书。在高科技这么发达的社会,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件并不复杂的事情,为什么在我的多次要求下,迟迟得不到解决。法院也不愿意做笔迹鉴定。我想,只要找出这个签字的人或者证明那个字不是我签的,所有的疑问都会迎刃而解。我既然没有拿到判决书。那么就不存在时效过期的问题。这么简单易懂的事情,法院为什么就不管?!不解决?!难道我们老百姓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就难于上青天吗?习主席一再强调,要司法公正。国家已经纠正了很多冤假错案。广德县法院难道连这么容易查的事情也不愿意去做吗?不就是一个笔迹鉴定吗?法官们拿着国家的钱,都在干些什么事呢?
我从广德县上诉到宣城市,又找到合肥高级法院。至今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我非常绝望。实在无奈,只好在网上发个帖子,请广大网民朋友们给我帮个忙,出出主意,评评理。我这个冤案何时才能得到昭雪?我何时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广德法院何时才能做笔迹鉴定?还我清白。才能帮我找回属于我自己的判决书。本人在这里先感谢广大网民朋友们了,愿意帮助我的朋友,请联系我。电话:18256389179夏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