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针对您在帖子中反映的问题,我院非常重视,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关于反映的暂停收案问题。经调查核实,我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多元化化解纠纷的决定,所有案件一并收案,先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即转立案,维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其次,关于排队取号立案的问题。我院无每天只限取30个立案号的规定。为维护法院立案秩序,营造和谐有序的法院环境,2017年11月份,我院引进取号机,实行立案取号制,在立案大厅共设立了4个立案窗口,在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不间断立案。经核对立案登记簿,2018年以来已受理案件10162件,工作日日均受理案件48件。
再次,关于“诉状写的不对,哪怕是错别字,恐怕还得再来”的说法。在立案过程中,为落实立案登记制,尽量做到方便当事人原则,当事人材料若有缺漏,可以进行补交。在使用立案扫描系统之后,原则上民事起诉状上是不允许有任何改动的,但为了当事人或代理人尽量少跑路,允许其在民事起诉状上进行错别字等细微改动。
近年来,我院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各种便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以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在此,感谢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我院将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力争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