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1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通报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德市2020年“文明创建决胜年”行动计划》(广创建指〔2020〕3号),现将公安部门抄送的2020年第4批31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如下:
皖PTB012(车主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19日10时02分在振兴路与新华路交叉口违法停放机动车;
皖PW779D(车主机关事务中心),2020年5月6日12时44分在增谷路与景贤街交叉口违法停放机动车;
皖PTJ678(车主公安局),2020年5月6日9时52分在桃州路与迎春街交叉口违法停放机动车;
皖P3Y399(车主富通驾校),2020年5月22日17时45分在横山路与绥安路交叉口违法停放机动车;
皖PGY008(车主广源电力公司),2020年5月9日16时04分在桃州路与迎春街交叉口违法停放机动车;
皖PX169F(车主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5月9日9时11分在民安路违法停放机动车;
皖PTL115(车主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2020年5月12日8时21分在横山北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违法停放机动车;
杨培培,实验中学工作人员,2020年4月24日18时02分在桃州南路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郑敏,实验中学工作人员,2020年5月17日8时49分在桃州南路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林宏,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20年5月3日10时32分在太极大道未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
段家祥,农业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2020年5月7日15时42分在太极大道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陈雪梅,中医院工作人员,2020年5月4日8时23分在太极大道未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
李斌,房管中心工作人员,2020年5月8日14时47分在桃州南路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韦斌,工商银行工作人员,2020年5月8日16时41分在桃州南路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黄正武,建设银行工作人员,2020年4月23日7时48分在万桂山路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高文格,农业银行工作人员,2020年5月19日15时03分在团结路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耿曦彬,广德三中工作人员,2020年4月22日9时35分在桃州南路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张映霞,花鼓学校工作人员,2020年5月20日18时10分在横山路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彭建芳,安广网络公司工作人员,2020年5月9日16时55分在桃州南路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赖军,安广网络公司工作人员,2020年5月25日8时59分在桃州南路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陈光耀,供电公司工作人员,2020年5月13日8时29分在爱民路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陶仲轩,供电公司工作人员,2020年5月13日10时53分在太极大道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徐宁,供电公司工作人员,2020年5月25日9时22分在桃州南路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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