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广德县第二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工程招标
宣城市广德县第二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GDX-GC-GK-2018-138 招标人地址:广德县桃州南路
实施地点:广德县境内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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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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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宣城市广德县第二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工程,项目编号(GDX-GC-GK-2018- 138 ),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广德县第二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三、招标人:广德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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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内容: 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足球场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之日三天前发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宣公管委办〔2017〕1号)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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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2、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省外企业须符合《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0】217号)文件要求的资质条件。
3、投标人信誉要求:市场诚信方面,要求无各地因不良行为记录等作出限制投标处理(限制投标期限未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同时上报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理。
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7、凡已中标宣城市(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不履行投标承诺行为的企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
说明:
7.1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7.2因欠薪情况严重被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在限制期内不得进入宣城市(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8、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10时整前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