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第二届冬泳锦标赛暨长兴冬泳邀请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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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舞
发表时间:2012/11/20 9:45:22

2012年浙江省第二届冬泳锦标赛暨长兴冬泳邀请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 长兴县体育局

协办单位 长兴体育中心

三、日期和地点

2012112425日在长兴县体育中心游泳池举行。

四、竞赛项目

男、女50100自由泳,50仰泳,50100蛙泳,50蝶泳,4×50自由泳(22女)、4×50混合泳(22女)。

五、参加单位

各市、县(区、市)游泳协会、游泳俱乐部组队参加;邀请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省外会员单位组队参加。

六、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青壮年组

1)18-29岁组(1983年至1994年);

2)30-39岁组(1973年至1982年);

2、中老年组

1)40-49岁组(1963年至1972年);

2)50以上岁组(1962年以上)。

(二)参赛者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交纳报名费均可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四)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六)各年龄组接力项目限报1个队。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单项报名不足4人(队)的可并组比赛,分别录取。

(三)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境外运动员持有效证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条例给予处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二)设青壮年、中老年组,录取前6名;总团体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由承办单位准备)。

(三)设“优秀组织奖”

评选比例为103,颁发奖牌(由承办单位准备)。

(七)计分办法

1、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

2、接力项目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记分;

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1)组团体以本年龄组单项、接力得分相加,排列名次;

2)总团体以各年龄组单项、接力得分相加,排列名次;

3)团体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九、报名和报到

)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1116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主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邮编:311231 ,地址:杭州萧山高教园区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育二系 ,联系人:黄亮,电话/传真:0571-83871139 ,电子邮箱:391865919@qq*** )和承办单位(邮编:313100,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中路170号(长兴体育中心) ,联系人:苏楠 ,电话:13515827071 ,传真:0572-6250886,邮箱: 691066501@qq***)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参赛队于11月24日下午15:00前到赛区(地点另行通知)报到,领队会议将于16:30召开。

(四)比赛时间25日上午、下午比赛,25日下午离会。

十、经费

1报名费人50元。

2、往返车旅费、食宿等所需费用自理,大会提供统一后勤保障。

3、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3份秩序册和成绩册,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购买。

十一、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省游泳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费用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德冬泳协会将组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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