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燃放爆竹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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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126
发表时间:2019/1/10 9:35:50

    2019年1月8日8时许,张某因乔迁之喜,在其位于桃州镇文府南苑10栋楼下空地上燃放了两个坐地炮和一串鞭炮,后张某意识到事态严重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张某的违法行为构成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的行为,对张某裁决行政拘留的处罚。


作者:水星凝日
发表时间:2019/1/10 10:42:53

希望大家都能有安全意识,开开心心过新春,平平安安出远门。点赞!


作者:朗月
发表时间:2019/1/10 10:54:05

点赞


作者:尘埃
发表时间:2019/1/10 12:43:18

为主动投案点个赞


作者:小东门er
发表时间:2019/1/10 15:14:53

呵 呵


作者:胡扯
发表时间:2019/1/10 15:54:28

新房子没有住,先跑班房住几天


作者:歪闹特
发表时间:2019/1/10 17:18:42

为广德公安点赞


作者:完美红玉
发表时间:2019/1/10 17:51:24

杀鸡儆猴!



作者:海盗的温柔
发表时间:2019/1/11 9:16:20

拘的好,这种扰民又破坏环境卫生的人就該拘


作者:老鼠偷油
发表时间:2019/1/11 15:21:15

移风易俗、保护环境、社会和谐!


作者:gdzhujian
发表时间:2019/1/11 15:53:32

有关部门做得好,大赞一个!


作者:广郎宣
发表时间:2019/1/13 17:53:47

这是主动投案的,还有那些没有主动投案的,怎么处理的,怎么不公布啊!


作者:怪蜀黍
发表时间:2019/1/13 18:59:17

"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的行为"觉得有点过了,一纸文件就把千年的风俗变成了“使用危险物质的行为”不至于吧!虽然我也比较赞同禁放,但这有点执法过度了。


作者:007在线
发表时间:2019/1/14 9:50:18

保护环境熊熊有责


作者:寒夜灬
发表时间:2019/5/30 13: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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