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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东门er
发表时间:2018/7/6 11: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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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子已被 小东门er 在 2018/12/13 12:38:05 编辑过]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8/7/6 12:22:01

要看政府出台的文件到底是怎么说的,昨天我们就该问题咨询了交警,具体的文件应该在文明办,我们会在这两天去咨询然后公布给大家。


作者:大中华
发表时间:2018/7/6 12:31:32

小东门er:

最近多次听到街上电动车骑车逆行罚款50元的消息,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我就有点理解不了了,望知情人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比如:我从维尼达出来,骑电动车到茗桂花园东大门应该怎么走?


靠右行驶规则,到马路对面,然后找到茗桂东门处的隔离有斑马线处,下车推行过斑马线到达东门。


作者:广德迎
发表时间:2018/7/6 15:03:52

我也想问一下,迎春街,由西向东,应该走哪条道,是左边,还是右边????

请问,靠右,又是停车位,又是机动车,好像没非机动车道啊?   我跟在机动车后面,算违章,还是算逆行。。请教


作者:大中华
发表时间:2018/7/6 15:11:14

人车混道交警也不会查的,不存在逆行


作者:流年浮生
发表时间:2018/7/6 15:27:52

怎么没路走了   出来右拐  顺农委的那条路到桐汭西路 走斑马线到茗桂南门  我觉得这个是个好事 


作者:银河为牢苍生为白鼠
发表时间:2018/7/6 16:01:32

好事


作者:gdtwad
发表时间:2018/7/6 21:26:24

靠右原则,你慢慢就适应了!20年前你可能会在街上角落里小便,现在你还会么?


作者:竹乡交警
发表时间:2018/7/6 23:29:06

楼主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电瓶车目前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如果你驾驶电瓶车从左侧通行,那就是逆向行驶。谢谢!


作者:君涤尘
发表时间:2018/7/8 10:06:33

大中华:
小东门er:

最近多次听到街上电动车骑车逆行罚款50元的消息,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我就有点理解不了了,望知情人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比如:我从维尼达出来,骑电动车到茗桂花园东大门应该怎么走?


靠右行驶规则,到马路对面,然后找到茗桂东门处的隔离有斑马线处,下车推行过斑马线到达东门。
正解,尤其要顶你最后一句话,骑车横穿人行道,一定要下车推车步行,有的人骑着车横穿马路,而机动车礼让的是步行的行人,不是骑着车的行人


作者:无关风月
发表时间:2018/7/9 8:12:01

个人觉得逆行不逆行的倒是小问题,想个办法整治一下电瓶车闯红灯问题吧,特别是一些四轮电动车,是没有交通意识的老年人开的


作者:鱼三岁
发表时间:2018/7/9 15:40:41

骑电瓶车过斑马线要下来推车过斑马线……emmmmmm……感觉还没推到马路对面,红灯就亮了……


作者:华妃
发表时间:2018/7/9 17:11:51

为安全着想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一旦出事晚了!


作者:胡扯
发表时间:2018/7/9 20:44:31

绕个大圈子回家。看看风景也好。


作者:我是小马甲
发表时间:2018/7/10 10:10:58

那个现在礼让行人的斑马线,骑电瓶车的多,呼的一声,就过去了,吓得我一身冷汗。


作者:流年浮生
发表时间:2018/7/14 9:43:49

就算不推车过斑马线 也要慢速通过  有的人时候真是刚看的没行人  下一秒突然蹿出来一辆电动车


作者:小名法神
发表时间:2018/7/14 10:46:20

罚款50块钱怎么来的,有依据吗?


作者:风色记忆
发表时间:2018/7/16 11:45:43

绕哈子呗 和机动车一样 绕着走过去


作者:鸽子漫天飞
发表时间:2018/7/20 15:14:27

楼主这个问题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以上就是法律条款,没有说清楚,非机动车究竟是要在机动车道内靠右行驶呢,还是要在右侧的机动车道内行驶。所有的交警都喜欢认为是后者。

然而我们看这个57条,如果当初立法者想强调在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就应该这么写:非机动车应当在右侧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他没有加右侧两个字,我感觉他的意思是非机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的右半边行驶。不然加两个字他会死啊。

所以,需要一个法院判例,或者立法机关释法明确一下。不然哪个都不服。

 


作者:鸽子漫天飞
发表时间:2018/7/20 15:47:04

接上,我觉得当初立法者在立法的时候,可能认为的非机动车多为自行车,速度相对较慢,所谓逆向行驶危害性不大,所以也没想写那么细。

但是这些年电瓶车大量出现,而公安部门又懒得管,没有把符合电摩标准的电瓶车视作机动车。

事实上,安徽省交通安全条例什么的直接说了电瓶车属于机动车。

这就尴尬了,要是说电瓶车属于机动车,公安同志们就懒政了,那么多机动车不上牌照,恩门怎么在执法。公安估计也管不了,没那个人手,认定也麻烦,什么行驶速度啊质量达到多少啊。加上有的城市禁摩的,那电瓶车进不进,你禁了,配套公共交通也跟不上去,民生问题也要考虑,到底是政府组成部门大局意识也要有撒。

所以只能当做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也没那个法律说了要在右侧非机动车道行驶啊。靠右行驶,不也能理解为机动车道右侧行驶吗。

只能硬搞,那只有点点远车程的电瓶车主,又要绕一大圈,等几个红绿灯,到底是增加了道路安全保障,还是增加了安全隐患,哪个讲得清。起码堵塞严重了肯定的。能源和时间的浪费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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